蔡某是瑞安人,與妻子項某結婚已有41年,但多年來,夫妻倆關系冷淡。蔡某說,家里全靠他一個人賺錢,妻子又時常和他因家庭瑣事爭吵,他覺得生活很辛苦。為此,他甚至患有嚴重抑郁,還曾兩度自殺。
今年年初,蔡某和項某又發(fā)生爭吵,再次萌生了自殺的念頭。但他覺得把家里一切留給項某和兒子不值得,想要和項某一起死。于是,蔡某事先購買一桶液化氣鎖在柜子里。2月28日凌晨3時許,蔡某持一把羊角鐵錘,走到項某房間,乘項某熟睡時用鐵錘擊打她的頭面部。
項某被打醒后逃走并大聲呼救,但蔡某緊追不放。聽到妻子求饒后,蔡某將準備好的液化氣桶閥門打開,后又從廚房里搬來另一桶液化氣,想和項某一起液化氣中毒死亡。但等兩桶液化氣都放完,兩人沒有死亡。之后,蔡某離開住處,項某則爬到陽臺向鄰居呼救,報警獲救。
經(jīng)鑒定,項某構成重傷二級。今年8月,兩人經(jīng)法院調(diào)解已離婚。另外,蔡某案發(fā)期間無精神病,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。
■法官說案
該案中,項某與蔡某關系不睦確是事實,但并非刑法意義上的過錯,蔡某僅因夫妻矛盾和感情冷漠及對生活感到絕望等原因,即產(chǎn)生殺人之念,可見動機惡劣。就作案經(jīng)過而言,蔡某為行兇事先準備了煤氣桶,可見蔡某的行兇已有預謀;在行兇過程中,蔡某趁項某熟睡之機持鐵錘擊打其頭面部等要害部位,后又打開兩桶液化氣試圖達到他的目的,行為方式惡劣。因此,法院認為,蔡某的行為不屬于情節(jié)較輕,但鑒于該案確系因感情糾紛引發(fā),可依法酌情從輕處罰。
原標題:溫州一老漢錘擊熟睡妻子 因?qū)ι罱^望又不想一個人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