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扮男裝的她叫徐丹(化名),30多歲,未婚,無業(yè)。2014年5月,她通過微信與已婚女子、同是30多歲的小儷(化名)相識。
不過,她沒用自己的真實身份,而是自稱“徐明”,男,在滸山街道某小區(qū)有房子,還是一家電器廠的業(yè)務(wù)經(jīng)理,年收入頗豐。
兩人在微信上保持聯(lián)絡(luò),直到初次見面前,徐丹才向小儷坦白自己其實是女的,但喜歡交往同性。
小儷聽后內(nèi)心一時很矛盾,但還是決定去見見。誰知相見之后,兩人擦出火花,逐漸發(fā)展成戀人關(guān)系。
這期間,徐丹以各種理由多次向小儷伸手借錢。小儷心想,既然她收入不錯并承諾會還錢,就這樣先后給了10余萬元。
只是她當(dāng)時自稱“徐明”,卻要求把錢打到她“妹妹”徐丹名下賬號。為求萬全,該年11月在打欠條時,小儷要求署上“徐明”和“徐丹”兩個名字。
接觸時間長了,小儷也弄清了徐丹的真實姓名。到了去年8月初,徐丹又向小儷借錢,小儷不肯,直到徐丹搬出自己的“舅舅”。既然由“舅舅”出面出具欠條,小儷便同意再出借1萬元。
誰料到了去年8月中旬,兩人鬧矛盾,徐丹將小儷的不雅錄音發(fā)給她丈夫,并以將其擴散傳播為要挾,索要分手費、精神損失費共20萬元,并要求拿回之前的兩張借條。小儷夫妻隔天報案,徐丹當(dāng)天被抓獲。
經(jīng)法院審理查明,認定徐丹找人冒充其舅舅騙得1萬元借款及敲詐勒索的事實。最終,徐丹因犯詐騙罪、敲詐勒索罪,兩罪并罰,被判有期徒刑3年3個月,并處罰金1萬元;違法所得1萬元繼續(xù)予以追繳,退賠給被害人。
原標(biāo)題:不給20萬,把你的不雅錄音傳出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