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3日下午,盧女士、周女士和蘇女士一起走進南寧市江南公安分局刑偵四大隊,報案稱她們被同一名男子騙了錢。
受騙時間最長、數(shù)額最多的盧女士稱,兩年前,她通過QQ與網(wǎng)友“笨小子”聊得很投機。“笨小子”自稱“韋某富”,“是搞工程的,在南寧有房有車”。網(wǎng)聊兩個月后兩人以戀人身份交往起來。盧女士一直很信任他,當聽說他要“投資做生意,需要用錢辦證件”,她立馬支持數(shù)千元。后來,“韋某富”又多次以“自己生病動手術需要用錢”等謊言,先后騙取盧女士15萬元。2015年,盧女士還辭去上思的工作來南寧與韋某同居,但她漸漸發(fā)現(xiàn),韋某此前要錢的理由根本不存在,韋某還總找理由推托不還錢,并開始疏遠她。
蘇女士是“四女友”中最晚認識韋某的。今年5月她在網(wǎng)上認識了“韋某富”,兩個月后兩人在東莞見面并發(fā)生關系。10月份蘇女士給了韋某2000元急用,11月開始兩人在南寧市五一路租房同居。就在蘇女士以為找到“終身伴侶”時,盧女士打電話找到了她,兩人這才知道自己被韋某欺騙了感情。盧女士翻看韋某的手機發(fā)現(xiàn),他還同時與黃女士、周女士兩名女子有男女關系。盧女士動員4人聯(lián)合起來報警,向韋某要回付出的錢。黃女士在廣州未能趕回,蘇女士開始還有惻隱之心,想原諒韋某,但最后同意一起去報案。
11月13日,民警在蘇女士的出租房內(nèi)將韋某抓獲。他的供述讓這4段存在在同一時空的感情浮出水面。
韋某的真實名字其實是“韋某冠”,“在南寧有房有車有工作”是假的,自2011年離家到南寧找工作,他至今一直沒有工作。他還有過一段婚姻,離婚后4歲的女兒一直在他老家生活。與4名女子交往時,韋某一直謊稱自己的身份證丟了,向4名女子要錢的理由也都是編造的。據(jù)其供述,他一共騙得盧女士15萬元、黃女士1.5萬元、周女士3萬元、蘇女士2000元,拿錢后他去吃喝玩樂或賭博,現(xiàn)在已經(jīng)花光。據(jù)韋某說,4名女子在與他發(fā)生關系后,都缺乏戒備心理,對他的話深信不疑。
日前,韋某已因涉嫌詐騙罪被南寧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事拘留。
原標題:男子“一腳踏四船” 三女聯(lián)合報警索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