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8日凌晨3時許,范某某騎電瓶車沿肥西縣上派鎮(zhèn)人民路行至上派初級中學門口時,遇見小玉一人在路邊行走。范某某上前搭訕稱愿意送其回家,單純的小玉同意了。當兩人來到上派鎮(zhèn)計劃生育服務(wù)中心附近時,范某某突然停車,將小玉推行至服務(wù)中心南面墻角處,欲實施奸淫。
眼看周圍夜深無人,小玉自知反抗無效,提出怕染上性病,要求范某某戴上安全套,想借此脫身。沒想到,范某某卻說電瓶車上有,并很快取來。隨后,范某某將小玉奸淫。案發(fā)后不久,范某某被抓獲歸案。
日前,肥西縣法院審理了此案。法庭上,范某某辯解說,作案時戴了安全套,“這個要求是她提出來的,所以我認為她是同意的,因此不構(gòu)成強奸罪”。對此,法院審理認為,范某某的辯解理由不能成立。
昨日,肥西縣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,以強奸罪判處范某某有期徒刑三年。
原標題:男子帶避孕套強奸夜行女 庭審辯稱她要求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