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判決結果大反轉(zhuǎn),且該案判決書飽含人情味,案件近日已在廣州司法界小范圍傳開。判決書中痛批原告“寡恩薄情”,法官不惜筆墨既說法又講理,以至于過錯方在一審后不再上訴。(因涉及個人隱私,本文人物均為化名)
丈夫:二度起訴要“休妻”
家住蘿崗區(qū)(現(xiàn)黃埔區(qū))、年近半百的周慶在2015年2月再次向當?shù)胤ㄔ浩鹪V,要與糟糠之妻阿芬離婚。早在2013年9月,周慶就曾向法院起訴離婚,但一、二審均判決不準離婚,法院認為雙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。
據(jù)了解,周慶和阿芬是小學同學,大約于1985年開始談戀愛,1990年3月在原廣州市白云區(qū)九佛鎮(zhèn)政府登記結婚,同年7月生了女兒。但周慶說雙方婚后感情一般,經(jīng)常因家庭日?,嵤虏粩喑臣?,“由于妻子性格比較強勢,不把他當家人看待,他為此經(jīng)常感到悶悶不樂,對妻子的感情越來越冷淡”。
1999年夏天,周慶離家外出居住,這一出走就是14年之久。起訴時他對此輕描淡寫地說“因感情不和”。此番起訴,周慶還想要6萬元的征地補償款及分紅款。他訴稱,2012年因國家征收,阿芬將分到的房屋指標擅自處理,獨自領取每月2520元臨時安置補助費,從2011年7月至起訴時共10萬多元;阿芬還獨自領取了分紅款以及低保金,導致他分不到任何補償,嚴重侵犯其合法權益,使其深感失望和氣憤。
特別是女兒的婚事,周慶稱,妻子也從未與他商量,擅自主張,包辦女兒一切婚事,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。他在得知后還主動與阿芬商量,但阿芬不予理睬,這更大地傷害了他的心。周慶稱,第一次起訴后,雙方既沒有履行夫妻義務,感情也沒有任何好轉(zhuǎn),不可能再和好。
妻子:生病遭嫌棄忍辱14載
今年3月19日,這起離婚案件在當時的蘿崗區(qū)法院公開開庭審理。阿芬答辯稱周慶說的不屬實,1990年婚后周慶就因交友不慎誤入歧途,1990年至1995年接受勞動改造。期間她不離不棄,獨立承擔照顧家庭和撫養(yǎng)女兒的重擔。1994年她與家公出資,拆除了結婚前由家公所建的舊平房,新建一幢兩層樓房供全家人共同生活。
周慶獲釋后,阿芬找兄長出資幫助周慶做起了汽車維修生意。但阿芬說“周慶并不感恩”。1996年,阿芬終因長年積勞成疾,患上了系統(tǒng)性紅斑狼瘡并發(fā)肺結核,周慶此時卻在外與其他異性同居,從不支付她的醫(yī)藥費及女兒的撫養(yǎng)費。為了治病和供養(yǎng)女兒,阿芬只好向兄長等親戚朋友借款。
阿芬說,雙方是有感情基礎的,但周慶從未履行丈夫和父親的責任,現(xiàn)在還慫恿家公家婆禁止她及女兒進入房屋。阿芬提起反訴,以周慶在婚姻中存在重大過錯,且有義務扶養(yǎng)自己為由,請求判令周慶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10萬元,支付女兒從1990年至滿18周歲撫養(yǎng)費9萬元,承擔家庭債務25萬元,并每月支付扶養(yǎng)費2000元直至她疾病痊愈。
此外,阿芬還請求法院將現(xiàn)在所居住的廣州市蘿崗區(qū)九龍鎮(zhèn)某宅基地房屋二樓歸她所有,或者周慶一次性向她支付房屋補償款10萬元。
審判焦點
1.誰才是過錯方?
經(jīng)一審查明,阿芬所說基本屬實,法院據(jù)此認為,周慶在婚姻中存在重大過錯,應賠償阿芬10萬元。
2.撫養(yǎng)費怎么給?
“周慶應支付撫養(yǎng)費。”法院認為,自周慶在1999年離家與他人同居以來,阿芬獨自撫養(yǎng)女兒成年,自1999年1月至女兒年滿18周歲,共計115個月,阿芬要求周慶支付撫養(yǎng)費于法有據(jù)。阿芬主張9萬元撫養(yǎng)費,每月約合783元,法院認為數(shù)額合理,予以支持。
3.債務怎么分割?
一審查明,阿芬自2000年9月至2015年2月因治病共支付醫(yī)療費20萬余元,至今未治愈,而且她沒有工作收入,每月治療費用約為2000元。為撫養(yǎng)女兒及治療疾病,阿芬向哥哥、弟弟借款共計18.8萬元。
法院確認夫妻共同債務數(shù)額為18.8萬元。法院認為,按照保護婦女合法權益以及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,結合雙方經(jīng)濟能力,確定周慶承擔15萬元家庭債務,阿芬承擔3.8萬元。
4.應否扶養(yǎng)病妻?
據(jù)悉,涉案二層樓房是雙方唯一住處,周慶自起訴之時起已禁止阿芬居住。法院認為,阿芬居住權以及生存權應得到保障,為保障阿芬居住、生存等基本權利,結合阿芬的病情與生存能力以及女兒的贍養(yǎng)能力,確定周慶按照每月租金500元、醫(yī)療費1000元以及生活費500元的標準,向阿芬一次性支付自立案之日起兩年內(nèi)費用共計4.8萬元。
一審宣判后,周慶沒有上訴,判決今年5月底生效,目前該案尚在執(zhí)行階段。
判決結果
一、男方要賠給女方:
1.精神損害賠償10萬元
2.一次性支付兩年內(nèi)租金、醫(yī)療費、生活費共計4.8萬元
3.女兒撫養(yǎng)費9萬元
二、承擔共同債務18.8萬元中的15萬元
原標題:丈夫服刑時病妻不離不棄 出獄后出軌兩度欲休妻